第四十三章 提出立法(4/5)
作品:《大宋第一匠户》有多少是抢来的?大多都是受贿来的。>
强夺他人家产在底层中层社会可能比较多,但是在他们这种高层是很少有人去明抢的,即便利用职务之便强夺也是非常不明智的。>
晏殊一说话,余下几人也都蠢蠢欲动,这大宋最大的土匪头子不就是赵祯吗?自己等人同样怕被抢啊!>
章得象道:“臣也觉得此事可以商议一下。”>
赵祯仍然犹豫不决。>
林近又道:“查抄家产这种事做的多了也会受人诟病,而且也是可以有例外情形的。”>
赵祯闻言问道:“你详细说来听听。”>
“律法只保护遵纪守法的良民的财产,而那些犯了罪的就另当别论了,不过臣还是建议只查抄违法所得,或者并处一部分罚金。”>
众人闻言又是沉思起来,他们都在权衡利弊。>
林近掏出吴淑姬抄写的大宋物权法,“这是臣昨晚整理的律令条文,还不尽完善,官家和几位宰辅可以参详一二。”>
林近一次拿出两册,一册传给了赵祯,另一册则被几位宰辅围着看了起来。>
赵祯是越读越心惊,这规定的面面俱到,自己以后要抄别人的家也得按规矩来。>
吕夷简则是对林近的才能更吃惊了,这物权法里竟然还要保护了,著作权和专利权和股权。>
这已经将所有能买卖的东西涵盖了进去,而且还设定了违反此法的相应处罚。>
几人都看向赵祯,官家啊!你以后也不能随意查抄别人的家产了。>
赵祯问道:“朕如果违反了又该如何处罚?”>
“大宋都是官家的,您要违反自然是谁也不敢处罚,那时这部法律也就失效了,朝廷就会失信于民。”>
“朕会与几位宰辅商议此事,你可以退下了。”>
林近道:“官家,臣想明日回河北路。”>
赵祯道:“事情还没解决你怎么能走?”>
林近道:“主意臣已经出了,再也没有其他办法了。”>
章得象问道:“就用这部律法?”>
林近摇头道:“惩治此次的首恶,立法限制谏官,再立物权法,缺一不可。”>
赵祯面色一凝,他此时心中很无奈,他很不喜欢这部律法。>
林近见此自然也猜到了什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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